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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城镇组织人大代表学习《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
发布日期:2022-10-21 11:23    浏览次数:0次 编辑者:云浮文明网

为进一步做好《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宣传与学习,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表率作用,推动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文明素质,近日,郁南县都城镇人大中心联络站和各片区联络站组织县、镇人大代表开展《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专题学习活动。

活动邀请镇创文办工作人员对《条例》的总则、规范与倡导、促进与保障、治理与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六个章节进行了全面解读,代表们则结合本职岗位,就学习《条例》开展交流发言,畅谈心得体会。

岑秋婷代表表示:作为人大代表要带头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,主动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积极参与文明创建等实践活动,推动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。

严木伙代表表示:人大代表要协助推进文明城市、文明镇村创建工作,推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,不断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。

李彬炎代表表示:村(社区)要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,配齐配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,完善文明实践工作机制,依托服务项目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活动,让文明实践动起来、活起来、实起来。

据了解,《云浮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于2021年12月16日经云浮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,2022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,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。(郁南融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