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云浮市委办公室、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-2020年度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评选表彰活动的工作部署,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及复审工作,经层层推荐、组织考评、资格审查、市文明委成员会议审议等程序,确定了2018-2020年度云浮市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、文明家庭名单和通过复审继续保留称号的往届文明村镇、文明单位名单,现予以公示,听取社会各界意见。
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9月20日。在公示期限内,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、来电等形式,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联系电话:0766-8988326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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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2021年9月9日